我的寫作生涯很早,在小學時就曾經投稿「學友」及「國語日報」。
高中時期編輯校刊「雄工青年」及「高青文粹」,在「台灣新聞報」發表文章。
大學時期共出版了四本書,也即是「淡煙集」、「夢園小語」、「飛散藍夢」、「風中葉飛」。同時,在「民聲日報」及「台灣日報」均有專欄。
從此,我寫書,出版書,與我的這一生牢牢不可分,也就是我的一生是「我寫我書」。到了今天,我正在寫第一百三十五本書。
我的書有幾點特色:
第一,沒有名人寫序,完全自己來。
第二,沒有廣告。
第三,沒有出書發表會。
第四,沒有推廣。
我實實在在的告訴大家,我這個人只是寫書,書寫完,交出版社出版,以後我就不管了。也就是我不管版權誰屬,也不管版稅如何算,更不管再版了幾次,甚至出版社有無給稿費,我全不管。
我是一個理想主義者,這一生只想弘法度眾生,所以沒有著作權的概念,沒有版稅的概念,沒有稿費的概念,更沒有經營出版品的概念,如此,我竟然寫書寫到了五十五歲。
寫了百多本書的人,到底權屬歸誰?我真的不知道,在何書局可買到書?我真的不知道,書再版多少次?我真的不知道,有沒有稿費,稿費多少?我真的不知道,出版社有出書廣告嗎?這一點我很清楚,因為從來沒有看見過啊!
寫了百多本書的人,仍然有這樣子莫名其妙的寫書人,你們說,妙不妙!
最近,真佛宗「宗委會」發現我這樣做,問題多多。因此成立了「推廣小組」,他們要:
一、名人推介。
二、媒體宣導。
三、推廣暢銷。
這是現代企業管理經營的理念,在現代社會,不如此做,怎能登上暢銷排行榜?怎能天下人皆知?怎能流通全世界?換句話說,怎能度眾生?
現在——
「宗委會」如火如荼的展開工作,「推廣小組」努力的進行推動。
而我呢?我仍然「我寫我書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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